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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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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12-25 17:00 点击:[]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工作部署和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据教育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5号)、省教育厅《关于举一反三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及学校《甘肃农业大学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实验室和师生生命安全,现就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工作台账

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底线 安全红线”警示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安全责任,将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同时,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台账,加强督导整治。

二、严格落实分级分类,强化实验室管理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细则》,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责任,强化对于危险化学品、实验气体、病原微生物及携带致病源体的实验动物、辐射源及射线装置、同位素及核材料、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危险实验物品的管理。

三、严格把关安全准入,做好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把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作为重点工作抓落实、促成效,做好实验室准入工作,未参加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各单位可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应急演练,持续加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教育,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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