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学校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压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做好实验场所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二、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
各单位应在放假前、开学前对所属实验室组织开展一次全范围、全要素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严防隐患反弹。实验室与基地管理中心将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抽查。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寒假无开放计划的实验室
1.应在假期前彻底清扫,妥善处理实验用品,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确保实验室门窗关好、水电切断,探测及报警设施工作正常;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
2.加强对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实验室存放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安全规范要求妥善存放,管控类化学品必须按要求进行封存管理。
3.涉及搬迁、装修、改造、设施维修任务的实验室,加强水、电、消防的安全管理,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动火、用电,电器不得超负荷运行,应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提高安全防护意识和紧急救助能力。
(二)寒假开放的实验室
1.需提前到学院进行登记报备,做好风险评估与管控。实验室要严格落实人员准入管理,加强对重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实验人员应规范登记台帐。
2.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方可开展实验工作,实验期间应有老师现场指导,严禁在实验过程中出现脱岗情况,禁止通宵实验。所有实验的实验方案必须事先经过实验室责任人和指导教师审核后方可开展。
3.各单位需制定防火、防盗、防爆、防毒、防漏水等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排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记录及影像资料应存档备查。
4.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学生代管。管控类化学品,严格落实“五双”管制制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规范收集,存放于固定区域,严禁随意丢弃和倾倒。
5.实验室门锁钥匙需由专人专管,不得擅自交予他人使用。严禁非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任何与实验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做饭及存放私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内私自使用违规电器等设备。
四、提高实验室应急水平
寒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做好实验室安全巡查、进出人员登记和安全事故报告等工作,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立即到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同时,各单位应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和各类管理措施,做好应急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查,加强应急物资保障。